致企业的一封信
当前疫情防控到了关键时期,企业也逐渐开始复工,为有效防控疫情,实现防控和生产两手抓,确保广大用人单位和求职者的切身利益,向广大用工企业和求职者发出倡议。
一、企业招聘
企业招聘、求职采用不见面方式。各用人单位招工、务工人员求职应聘尽可能利用现代通信网络手段实现。可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信息;也可提供个人简历及求职意向等信息,县人社部门将及时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发布,实现人岗有效对接;广大务工人员尽量在县域内就业。
二、百万青年就业见习
见习对象: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、中职专毕业生及16-24岁失业青年。未登记过就业和灵活就业,且《就业创业证》中登记失业的人员。见习期限:青年见习期限为3-6个月,具体见习期限按照见习岗位的技术含量和见习需求,由市级人力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确定。见习补贴政策: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不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60%,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标准为300元/人。对见习期满的见习单位,基本生活费由财政承担2/3(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补贴上限),其余基本生活费及指导管理费用由见习单位承担,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全额补贴。
三、稳岗补贴政策
受理条件:1、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我市上年度城镇登记失业率(3.99%)的参保企业;2、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;3、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;4、2019年1月1日以来在我市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,不足12个月的,可在补缴后申请。申报材料:1、《朝阳市企业稳岗返还申请审批表》;2、企业申请稳岗返还承诺书;3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;4、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;5、失业保险足额缴费证明材料。业务流程:1、申报。企业将“申报材料”加盖公章,形成扫描件,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报给失业保险机构;2、初审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汇总相关材料,出具初审意见,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;3、会审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组织财政、发展改革、工业信息化、税务、生态环境部门开展会审核定工作,并统一组织验印;4、公示。经会审符合条件的,在朝阳市人社局官方网站予以公示5天;5、资金筹集和发放。对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,由人社部门向财政部门申请拨付,进行资金发放。
四、鼓励企业吸纳就业。
降低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,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占现有职工比列下调为20%,职工超过100人的比列下调为10%。对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,有条件的地区可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,实施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。2、扶持创业带动就业。持续推进简政放权、放管结合、优化服务改革,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,鼓励和支持更多劳动者创业创新。
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实施力度,建立信用乡村、信用园区、创业孵化示范载体推荐免担保机制。实施“双创”支撑平台项目,引导“双创”示范基地、专业化众创空间等优质孵化载体承担相关公共服务事务。鼓励支持返乡创业,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县以下返乡用地。支持建设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园、农村创新创业和返乡创业孵化实训基地,建设一批县级农村电商服务中心、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运输服务站。实施返乡创业能力提升行动,加强返乡创业重点人群、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、农村电商人才等培训培育。对返乡农民工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,有条件的地区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。
2020年2月14日